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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五期装置起重设备、叉车、电瓶车、升降车维保服务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2-11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五期装置起重设备、叉车、电瓶车、升降车维保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大榭石化-五期装置起重设备、叉车、电瓶车、升降车维保服务

1. 采购范围

大榭石化五期装置目前由76台起重设备、10台叉车、电瓶车、升降车维保维修工作。

服务期3年。

2.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榭石化五期装置起重设备、叉车、电瓶车、升降车维保服务申请技术要求》

(2026年1月)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公示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生产企业起重设备驻厂维保维修服务已完工验收业绩,分包业绩和联合体业绩无效。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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