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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市
发布时间 2025-12-1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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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招采2025 - 116号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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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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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招标正文:

(招标编号:LB 招采 2025 - 116 号 )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30.3162 万元,招标人为福建泰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 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龙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386272985@qq.com),以

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00分
  • 递交方式:三明市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三明市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投标邀请

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LB招采2025 - 116号
  3.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
投标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
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
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承诺函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 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每天 8:00 - 12:00,14:30 -
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
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3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及方式 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
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
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
(386272985@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
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8.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

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址:2025年12月3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三明市泰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泰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宁县旅游集散中心二楼
联系人: 杨俊明
联系方法: 13850833689
13.代理机构: 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21号琴亭大厦14层D室
联系人: 陈成、范其敏、张莹容
联系方法: 0591-87821759
附1: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缴纳服务费 开户名称: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山支行
账 号:1000 8213 5600 001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30316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30316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十里金溪夜游灯光亮化提升服务项目 1 5303162 项 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泰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建泰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旅游集散中心二楼
联系人:杨俊明
电 话:138508336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321 号琴亭大厦 14 层 D 室)
联系人: 陈成、柯长周、张莹容、范其敏
电 话: 0591 - 87821759
电子邮件: 3862729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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