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8.00 分
技术响应:2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7.0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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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 值为 97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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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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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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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深化设计的实施具体措施 (0~5.00) |
针对本项目标识标牌导向系统及交通标识导向系统采购,投标人深化设计的实施具体措施等方面是否表述全面,是否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定。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无得0分,满分5分。(方案页数最多为5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扣完为止 )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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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措施 (0~5.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售后服务措施进行评分。根据提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急响应时间及维修措施、备品备件配备等情况,确保投标人具备稳定的技术经验和长期的服务保障、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无得0分,满分5分。(方案页数最多为5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扣完为止 )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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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施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实施方案,从方案整体工艺及功能设计、人员配备及安排、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无得0分,满分5分。(方案页数最多为5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扣完为止 )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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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安装保障措施、合理化 建议方面 (0~5.00) |
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安装保障措施、合理化建议方面进行评分,要求对提高项目质量、提升使用体验等效果明显,切合实际、具体可行。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一般得2分;无得0分,满分5分。(方案页数最多为5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扣完为止 )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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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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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0~5.00)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供货业绩或供货与安装业绩;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 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如无法体现标识标牌供货或供货安装部分金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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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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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第三方信用报告 (0~3.00) |
信用等级满分为3分,其中:AAA级及以上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A级以下(不含A级)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投标人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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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承诺 (0~4.00) |
本项目免费质保期在2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得2分,满分4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免费质保承诺书原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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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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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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