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户外广告和招牌及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招标人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区域范围内。
2.2招标范围: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区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及违章建筑拆除。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80万元。
2.4工期:自合同签订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按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年12月 11日至2025年12月 23 日 14时 00 分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自主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办理(详见企业注册操作说明))。
2.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3.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2-23 下午14:00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中心(海宁市由拳路68号海昌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送到立即离开,不逗留,不聚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由拳路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倪先生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3-87509502 电 话:0573-8722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