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舟山厂区大修催化剂再生、重生及全硫化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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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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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榭石化-舟山厂区大修催化剂再生、重生及全硫化服务 |
1.采购范围:舟山石化大修运行三部加氢装置约有252.3吨、重整装置约有48吨催化剂需要再生、重生和全硫化服务,期间由再生单位提供催化剂箱进行储存和运输。。 2.技术要求: (1)工业再生催化剂应脱除粉尘和碎粒,并确保≥18目的催化剂的重量占可回收催化剂(扣减瓷球、碳、硫、粉尘、碎粒等)重量(即重量回收率)的97%以上。 (2)本周期再生催化剂运转周期不小于3年。 |
2026年01月 |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代码251-016-50、251-018-50),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危险废物经营核准处置能力≥5000吨/年,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可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重整预加氢、汽柴油加氢催化剂再生、重生及全硫化服务已完工验收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扫描件。 4.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得到催化剂厂家(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技术授权书。 投标人需负责协调属地省、市、区生态环保局办理同意接收等商务手续。 投标人需在全国固废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备案,配合业主单位走环保五联单手续。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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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