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现委托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 对 广告标识类项目非金属板材 组织询比采购 。
2.1 项目概况
2.2 采购 范围
本次 采购根据产品类别, 共划 分 1 个合同包,具体 采购 范围 详见 下 表:
表 1 采购范围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 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
1 |
3.8mm黑色亚克力 |
1250*2450mm |
张 |
60.00 |
|
2 |
3.8mm蓝色亚克力 |
1250*2450mm |
张 |
50.00 |
|
3 |
3.8mm红色亚克力 |
1230*2430mm |
张 |
50.00 |
|
4 |
8mmPVC板 |
1220*2440mm |
张 |
100.00 |
|
5 |
5mmPVC板 |
1220*2440mm |
张 |
100.00 |
|
6 |
10mm透明亚克力 |
1240*2460mm |
张 |
100.00 |
|
7 |
3mm透明亚克力 |
1240*2460mm |
张 |
100.00 |
|
8 |
5mm透明亚克力 |
1240*2460mm |
张 |
100.00 |
2.3 供货起始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4 供货地点: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孝汉大道科创路天河智谷产业园 A 13a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5 质量标准 : 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
3.1 供应商 可 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1 。
3.2 本 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可以对 1 个合同包提出申请,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 。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 A 或 AA 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 D 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 2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 3 )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 4 )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 5 )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 6 )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 7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 8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9 )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 10 )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 11 )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 3.6.3 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 .1 凡有意参加 的 供应商 ,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 平台 ” )(网址:
4 .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平台 ” ,在所 参与合同包 下载 采购 文件。未按规定从 “ 平台 ” 下载 采购 文件的, 采购 人 ( “ 平台 ” )拒收其 响应文件 。
4 .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 平台服务费 3 00 元 / 合同包 , 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
5.1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及开启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 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 应当在 递交 截止时间前,登录 “ 平台 ” ,选择 参与合同包 将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 ,通过 CA 数字证书上传。 供应商 完成 响应文件 上传后, “ 平台 ” 即时向 供应商 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 ,采购人( “ 平台 ” )将拒收。
5 .3 响应文件 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 平台 ”— 帮助中心 —CA 办理)。
5 . 4 采购 人 不 组织现场考察, 且 不召开预备会, 供应商 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 采购 人。如 供应商 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 采购 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 供应商 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 供应商 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 采购 人均不负责。
本次 采购 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地 址 :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908 号
联 系 人 : 王女士
联系方式 : 1 5974296600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8 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 34 楼
联 系 人 : 姚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13396124372
监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 1077 号东湖广场 12 楼
联系方式: 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 “ 平台 ” 在 “ 异议管理 ” 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 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
第 1 合同包 |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 、 供应商 应提供营业执照 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 供应商 ,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
第 1 合同包 |
方式 一: 近三年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 15 万元 ,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 3 万元。 方式二: 由银行出具 (须有银行盖章) 申请日前 3 个月内( 2025 年 9 月 、 2025 年 10 月、 2025 年 11 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3 个月( 2025 年 9 月 、 2025 年 10 月、 2025 年 11 月 ) 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1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 1. 采用方式 一 应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 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 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若 最近年 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 采用方式 二 应附银行出具 (须银行盖章) 申请日前 3 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
第 1 合同包 |
近 3 年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承担过 1 个 类似 广告标识类项目非金属板材 供应 业绩。 |
注: 供应商 应提供近 3 年 (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来承担的类似 业绩 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 采购人 在对 供应商 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
第 1 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2 )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3 )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4 ) 其他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5 )上一年度 信用评价 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 D 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6 )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 “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 1 )、( 2 )、( 4 )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