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计划于近期对“2026-2029年湛江分公司办公资源综合支持年度服务”进行采购。现提供本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资质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商务要求等信息,如下所示:
一、采购包名称
2026-2029年湛江分公司办公资源综合支持年度服务。
二、主要服务内容
提供办公资源综合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家具零星维修服务、办公家具拆装腾挪、办公家具维护保养、办公物品运送服务、办公用房数量统计、面积测量、布局画图等。
三、技术指标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三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书面承诺为本项目设置的固定服务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响应时需承诺满足上述内容并提供签章版承诺函。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响应时需提供本项目不涉及分包转包的签章版承诺函。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时需提供本项目不涉及联合体投标的签章版承诺函。
(二)供应商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办公家具维修和1个办公家具搬运的服务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前述“服务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服务商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等。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投标人未提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商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以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等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供应商商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分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上级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相关授权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供应商需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近5年(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 ★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 ★过去三年内,投标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11)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五、预计发标时间:2026年2月。
六、《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七、《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3。
八、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759-3912242
电子邮件:ex_wushsh@cnooc.com.cn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项目采购计划公示的有效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在采购计划公示期间,如有参与意向,请于2025年12月19日之前与我方商务联系人联系,并在2025年12月19日之前准备附件2、附件3(含附件3要求的支持材料)并逐页盖章,邮件发送给我方商务联系人吴珊珊(请电话与我方商务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响应资料)。
如我方需要对资格审查相关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