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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基地楼宇发光字标识制作及移动安装项目-非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2-16
招标正文:
一、概述

展示基地形象,满足《国家管网集团视觉形象识别手册》和滨海新区楼宇墙体字安装要求,智能装备基地楼宇发光字标识制作及移动安装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基地”4个发光字的制作、原集团LOGO和“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公司装备技术中心”等19个发光标识的修复和移动安装等内容。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描述
1 1 智能装备基地楼宇发光字标识制作及移动安装项目 智能装备基地楼宇发光字标识制作及移动安装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基地”4个发光字的制作、原集团LOGO和“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公司装备技术中心”等19个发光标识的修复和移动安装等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服务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业绩要求 近4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同类型的合同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承包范围页、金额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已完成支付的合同发票。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采购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提交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采购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评审小组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5.其他要求: (1)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采用现场提前送达纸质资料、电子供应链线上提交的方式,响应文件1正0副,共1本,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59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12月16日08时30分 00秒至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59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询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请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00秒

6.1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线上询比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耿云鹏
联系电话:13905218395
电子邮件:gengyp@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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