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拟对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进行院内需求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会。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需求:医院(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女性健康管理中心、清风护理院)零星标识标牌制作服务。
四、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询;
3.本项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
4.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同一个人的参询单位,或归属于同一个参询单位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经营范围必须符合项目要求。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名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务必按照项目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3.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法人授权委托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站直接打印的信用查询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材料。
▲装订顺序:按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序号进行装订。
本次论证目的是了解该项目的服务内容及价格,论证结果为采购该项目提供参考,不作为采购最终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早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6号楼5楼宣传科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773—2855213
八、要求:
1.报名文件要求盖章、密封,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袋外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参会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将取消本次参会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所提交给医院的报名文件,恕不退回。
3.所有报名参会的供应商若因故不能参会的,请至少提前于会议时间一天告知。报名却无故不参会者,视为不诚信供应商,一年内不准参与我院任何的招标采购会议。
九、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