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4101002NLE00002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郑东新区城市亮化照明集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郑东新区城市亮化照明集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郑东新区城市亮化照明集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询比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学对面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
学对面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郑东新区城市亮化照明集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郑东新区城市亮化照明集控系统维保服务,包括日常清理维护、故障排查、软件优化升级、程序调试、产品维保等。
1.3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4 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态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2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信誉要求:
2.4.1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询比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2 其他信誉要求: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2.5 其他要求:
2.5.1 由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的,须是本企业人员,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
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每3个月为一次支付节点。
四、项目估算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00000元,控制价详见询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控制价:详见询比文件"采购清单":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询比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到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学对面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
领取方式:现场获取,请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1响应文件格式详见询比文件,需结合询比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6.2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6.3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副本应封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学对面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 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学对面
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
联系人: 青女士
联系电话: 15518708009
招标人: 郑州市东象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西 200 米路北(郑东新区华水小
学对面龙子湖公园入口停车场)
联系人: 刘超
电 话: 18503817788
电子邮件: 9393062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