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FH-FW-2025-38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 D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采购公告,招标人为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 D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 D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 D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备满足于项目合同履约和生产组织管理必备的财务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备满足于项目现场生产组织管理团队的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近3年内与誉城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法律纠纷的承诺,并承诺承担隐瞒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
(七)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须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供应商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
(八)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到2025年12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A栋14楼1409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A栋14楼1409室
七、其他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D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WHFH-FW-2025-38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D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
(二)履约期限:暂定3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最高限价:含税招标控制价基准价为104.046788万元,增值税率9%,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含税结算金额为基准价,含税招标控制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上述限价均无效。
(四)采购内容:新建居住、公园绿地(铁四院D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地库标识划线工程专业分包,以本项目第四章项目需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二、采购对象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备满足于项目合同履约和生产组织管理必备的财务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备满足于项目现场生产组织管理团队的要求
(五)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近3年内与誉城集团系统内部单位无法律纠纷的承诺,并承诺承担隐瞒法律纠纷带来的损失;
(七)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供应商近3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
(八)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条所有条款要求。
(一)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17:30时至2025年12月20日17:30时。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A栋14楼1403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3、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费用600元/套,领取后不退。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新阳大厦A栋14楼1409室
(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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