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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分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专题片、短视频等视频制作框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 2025-12-19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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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202512-005513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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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招标正文: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2-005513

二、采购单名称:新能源分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专题片、短视频等视频制作框架服务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2-25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1-20

九、备注:项目单位联系人:商务:任新迪18899607985;技术:王阿香19999565319;集采中心联系人:马先生,0991-4823245;监督电话:09917906208;集采中心举报电话:0991-4882153,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信访举报箱位置:集控楼院外大门右手处、集控楼二道门右手处、集采中心三楼右手处,专门受理集采中心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十、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人 物资名称 税率 采购范围
1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分公司企业形象宣传片、专题片、短视频等视频制作框架服务项目 6% 详见技术规范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 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宣传片或项目建设工程记录制作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完成平台注册。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非招采购系统“-“采购报价管理-询比采购-可参与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报名,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进入右上角工作台-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十三、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hdtp.com)。

十四、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张先生 0991-7906208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陈女士(非招标) 0991-4824581

十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目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张先生 0991-7906208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集采中心(非招标) 0991-4882153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陈女士(非招标) 0991-482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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