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广告物料设计与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
海口市公共停车运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广告物料设计与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为采购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各类标识标牌、营销宣传物料、办公区制度牌等广告产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服务地点为海口市。
四、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拟合作业务相关内容;
(二)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合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
(一)文件递交
报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4日17点30分,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日期前提交报价文件(具体详见附件)至我司。提交方式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邮寄以我司收到日期为准)。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73-2号扬帆工场东区1楼海口市公共停车运营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889776367。
(二)报名人须知
1.报名费用是指在参加采购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2.报名人按采购报价文件格式提交报价材料。递交的报价文件应按照要求进行密封,所有封口处应加报名人单位公章,封套外表面须清晰载明采购项目名称,提供的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标记、未盖公章或逾时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