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禾食语公司年度广告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采购预算:20万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总价设定最高限额20万元,当累计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达到该限额或合同期满,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主要是采购广告制作安装服务。
2.为采购人提供关于广告宣传的各类室内外产品制作、印刷、喷绘、平面设计、标识、标牌、写真、展台展板、导引牌、宣传横幅等前期设计、制作、安装、拆卸等综合业务。
3.采购人不承诺保底订单量,中标人需自负盈亏。
4.中标人供货后,因自身制作质量原因导致的用料、辅材辅料、基座等损坏、损毁、变形变质、掉色脱胶等问题,中标人应承诺予以免费更换复原。
5.本项目报价产生的相关材料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服务要求
1.所有报价均包含配送费、安装费及税费。
2.人员配置充足,有专业的安装及送货团队,有固定业务对接人。
3.配送:合肥市内需送货到指定地点或到指定地点安装,所有配送的内容需拍照留存、签收。
4.响应时间:中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相关服务事宜,并根据采购人要求高效完成制作安装;若有调整或需破损维护,中标人须在12小时内响应需求;中标人须具备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如接到采购人紧急需求(如临时活动、突发广告物料制作需求)后,24小时内提交初步方案,48小时内完成物料制作安装。
5.对采购人制作的内容必须保密(特别是营销活动)。
6.施工过程中严禁野蛮作业,不得干扰现场秩序,不得破坏相关建筑和设施。
7.所有项目须确保质量,验收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结算前需通过验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交材料时须附上述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企业营业执照中许可经营范围应包括广告制作业务或其他广告相关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费率≤100%,否则投标无效。请投标人根据基准价目表(详见附件1)自行测算报出综合费率,无需分类别报价。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费率为83.6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投标时投标人的评审费率即为83.65%,后期按照83.65%结算)。报价费率包含代理服务涉及的运输、安装及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本项目预算,本项目结算价=结算单价(即基准价*中标费率)*实际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暂定合同价(如中标费率为80%,采购项目类型基准价为50元/㎡,结算单价即50*80%=40元/㎡)。
(二)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季度对中标人完成的广告制作安装项目进行结算。每季度末,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季度已完成项目的清单、发票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即可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6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该季度的广告制作安装费用。
六、评标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综合费率报价最低方法评审,不接受二次报价;以费率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中标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5.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三)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评审材料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评审小组在确认材料无误后,根据费率报价最低确定成交候选人。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材料缺项,视为废标:
1.投标人提供盖章且密封的报价函及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6.信誉承诺涵。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为成交中标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2.保证金金额: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保证金退还:在合作期限届满,且中标人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采购人应在合作期满后6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八、违约责任
1.若中标人未按照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制作安装任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该项目费用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拒绝付款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2.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如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制作;中标人不能重作的,则按结算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中标人还需补足,如给采购人造成危害和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绝付款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维权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若中标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所有物料交付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如未按约定对所交付的物料进行验收,中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代理事务转给第三方处理,则转委托行为无效,中标人需对转委托人的行为向采购人承担责任。
6.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或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江禾食语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3室。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点(开标时间)。
3.投标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密封提交,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本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合肥江禾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江禾食语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F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64416693
如对项目及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电话咨询。
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1室。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