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常规广告标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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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WCZB〔2025〕03015号
2、项目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常规广告标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常规广告标识
注: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投标报价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3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
2.获取(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3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3.获取(报名)要求:磋商申请人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函(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发送至邮箱(1837443523@qq.com)进行获取(报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专人(授权委托人)密封送达。
2.递交时间:2025年04月0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2室),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5号(政采云锦屏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2.保证金缴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3.缴纳时间: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到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并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银行转账需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提交到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账户,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对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可简写),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
账 号:860011010000207218
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
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中。
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址:文山市望华路160号
联系方式:0876-2137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文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6-2136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热绍燕
电话:0876-2136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