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瓮安县猴场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瓮安县乌江北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安全围护、安全安全围护、安全文明标志标识牌及安全文化建设采购,采购人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由采购人承建,现对该项目所需安全标识标牌、安全物资进行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瓮安县猴场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瓮安县乌江北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安全围护、安全安全围护、安全文明标志标识牌及安全文化建设采购;
2.2采购范围:安全围护、安全文明标志标识牌等;
2.3最高采购限价: 497279.00元(含税,税率3%),且含税单项报价不超过《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一览表》中对应项含税单价;
2.4交货地点:瓮安县猴场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瓮安县乌江北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
2.5交货期: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广告制作;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自行承诺供应能力满足要求)。
3.2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对本工程的相关验收要求。
3.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采购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2)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即日起至 2025 年 03月27日15时00分,在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2号(原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7办公室报名。
5.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格式自拟)。
5.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00 秒前,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2递交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4会议室。
6.3递交文件时,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③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采购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
联系人: 龙女士
电话: 0851-8412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