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就重庆农资项目选聘法律服务律所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农资项目选聘法律服务律所。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项目概况: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需要选聘专项律师协助处理诉讼纠纷。
4.工作内容:重庆农资项目选聘法律服务律所,按照相关行业和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要求,内容包括:基于本公司重庆农资项目民事法律服务需求,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我司处理重庆农资项目相关事宜。
5.服务期限:以实际服务结束为准。
6.质量要求:满足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聘请法律服务律所的相关工作要求。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及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3.其他要求: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四川省国资委的通报(自行声明)不存在四川省国资委关于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中第六条的规定(自行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nyw.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上海大虹桥国际20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人提供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1份;(U盘内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应由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PDF格式,若提供WORD版本视为不合格)。
4.★:投标人所提交U盘中的PDF版文档必须与开标现场所提交的签字盖章纸质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同时作为评标专家评审版。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4月3日14时00分
2.谈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上海大虹桥国际20楼。
采购人:上海川能投珂弘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上海大虹桥国际20楼
邮 编:200233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881727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