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服务平台造价评估服务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YP-2025039CC
项目名称: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服务平台造价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为规范做好“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服务平台”采购工作,合理控制平台造价,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合规审计要求。现拟开展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服务平台造价评估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 2025 年4月3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方式1(线上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894709745@qq.com):①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②供应商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③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图;
方式2(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前往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大厦 B座泰楼7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3.纸质文件售价:1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3楼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3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以U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U盘不予退还。),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出席开标会的要求: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资料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对信用承诺书有份数要求和封装要求的,各代理机构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
联系方式: 025-83194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大厦 B座泰楼7楼
联系方式:025-52166105转8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杨工
电 话:025-52166105转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