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类型
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日常经营法律服务
1.1 熟悉采购方业务,为采购方的日常经营工作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咨询问题进行全面透彻分析;
1.2 制作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文件,辅助采购方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并针对每一审核事项出具审核意见表;
1.3 协助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并就服务期内采购方每一现存或新增法律纠纷案件提供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1.4按照采购方要求每次指派1-2位主办律师参与商务谈判或内部研讨会;
1.5按照采购方要求,每月走访不少于2次;
1.6根据采购方安排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小时。
2.项目全程跟踪法律服务
2.1按照采购方要求,在立项时对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项目法律方案,为项目确立法律依据;
2.2参与项目谈判,必要时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2.3跟进项目,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2.4提供项目退出法律方案,解决遗留问题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2.5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争议;
3.解决遗留问题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4.免费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标的50万以下)2次,含诉讼、仲裁的全部阶段;
5.根据采购方要求,办理服务期内的其他法律事务。
具体服务内容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不一致的以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报价(含税),供应商最终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商设定的上限价。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报价限价 (万元/年) |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 |
<6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2.供应商委派的主办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且执业累计超过8年。
3.供应商及主办、经办律师在过去3年内没有受到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的任何处罚。
4.供应商及主办、经办律师与采购商不存在司法纠纷或者等其他利益冲突。
5.主办律师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积极配合的工作态度。
6.主办律师应在工程建设领域、产业园运营管理、融资借贷领域、公司法领域、国有企业管理领域、劳动人事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参加选聘的法律顾问团队主办律师在服务期内必须亲自办理法律事务,未经采购方同意,协办律师不得单独处理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方要求临时增加律师参与事务处理的,供应商应当增加,但服务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
六、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中午12时00分前提交供应商资料给采购单位审查,供应商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anjtlaw@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3)主办律师名单(该名单应保持不变,后续谈判文件、合同签订及履行的人员均应保持一致)、律师执业证、授权文件等;(4)主办律师无不良执业记录,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证明。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待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方将向供应商发送报名书。供应商应在2025年4月3日17:30前向采购商回复报名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与保密承诺函(内容自拟,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商在收到报名书后视为供应商正式报名,采购商向供应商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根据要求或未按时回复报名书者,视作未报名。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552147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