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场所统一标识更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场所统一标识更新建设项目;2.最高限价:20万元;3.采购需求:2025年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场所统一标识更新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场所统一标识更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场所统一标识更新建设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04-07 09:00至2025-04-11 17:00
获取方式:线上支付,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149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免费注册)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支付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支付购买。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支付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支付状态成功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领取纸质盖章版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可在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6 09:30
递交方式: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16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七、其他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交付。
(四)最高限价:2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五)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六)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招标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25-8960788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25-842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