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金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幼儿园(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合川区新华幼儿园VI系统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合川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2、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1个月内付合同金额的50%,待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支付余下的50%款项。
3、对公转账。
4、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发票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6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