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海上浮式充电设施深化设计服务项目-2025041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海上浮式充电设施深化设计服务项目 |
1、采购内容:清洁能源公司海上浮式充电设施深化设计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
2025年04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设计服务或可行性研究服务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服务商需满足: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或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天眼查/企查查等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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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李文猛
电话:022-25802267
邮箱:liwm1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