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0-00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评分方法里:1、原商务部分中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师、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3分。 变更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物业管理师、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5分。 变更原因:得分计算错误,需变更澄清。 2、原技术部分物业信息化管理方案中: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提供物业信息化管理方案,要求包含但不限于①物业管理运营②一键报修③保洁服务④宿舍管理⑤访客管理⑥客户投诉评价管理等方面内容。 变更为: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提供物业信息化管理方案,要求包含但不限于①物业管理运营②一键报修③保洁服务④宿舍管理⑤客户投诉评价管理等方面内容。 变更原因: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对应,需变更澄清。 3、原商务部分中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似项目业绩(学校类),每提供1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 现变更商务部分中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高校类业绩得1.5分;每提供1个寄宿制学校类业绩得1分;每提供1个其他类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 变更原因:评审因素进一步的细化、量化。 4.获取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5.递交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5月8日。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6日10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联系方式:0417-2211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0417-297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