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CCC4-BYSJ-D1-2025-001
本项目白云区广海路地块一(石井水泥厂西地块)项目(一标段)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工程2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采购人现邀请贵单位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总建筑面积387855㎡,其中:中计容面积26725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116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140917平方米,公建配套15501平方米,写字楼45560平方米,商业建筑65275平方米,停车库110115平方米,匝道及架空层11047平方米;最终数据以设计文件为准
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工程报装、报建、深化设计、施工,协调加快建设满足本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见状所需的相关措施,完成室内方向指引标识、合同展示架、资料架、公示栏、车道围墙、警示贴牌等工作内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验收,在验收期间负责展示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所需的资料整理、报送并通过项目部三方验收。
3.包件划分:专业分包
4.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4月
5.报价要求:综合单价
4.其他要求: /
二、分包商资格要求2.1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
(1)投标人代表具备有效授权;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 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 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 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其他要求: 。
二、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zj.iccec.cn/)上发出。
三、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4月4日18时00分前,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注册:分包商应先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1.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9日23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五、协商1. 时间:2025年4月4日18时00分
2.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3. 协商方式:线下或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线上协商
4. 采购人协商小组:3人
5. 其他: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代表最终签约合同价,协商小组可就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方案、合同条款等与潜在分包商进行协商,最终签约合同价。
六、合同签订采购人与分包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合同签订。
采 购 人:蔡水银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地块一石井水泥厂西地块(一标段)项目
联 系 人:蔡水银
电 话:1375001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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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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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布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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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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