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J2025BJ100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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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与标准贯彻项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法律咨询服务(2025)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2.5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14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2025年6月22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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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1.比选响应材料请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约定地点; 2.申请人可在报名成功后向前往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请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后,请将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明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516106904@qq.com,发送后请务必与我单位联系人确认,未进行确认的,我单位将不发放采购文件。 3.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如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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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业主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业主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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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结合采购人现有管理制度及规范,建立适合采购人法律服务需要的法律服务体系,提升采购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
项目编号 | ZJ2025BJ1009926 | 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与标准贯彻项目-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法律咨询服务(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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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2.50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14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2025年6月22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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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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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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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说明 |
1.比选响应材料请按照我单位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约定地点; 2.申请人可在报名成功后向前往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线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请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后,请将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明确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516106904@qq.com,发送后请务必与我单位联系人确认,未进行确认的,我单位将不发放采购文件。 3.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人如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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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业主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业主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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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结合采购人现有管理制度及规范,建立适合采购人法律服务需要的法律服务体系,提升采购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 |
联系人 | 尹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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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68485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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