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调与审计、法律尽调与咨询、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对外投资项目财务尽调与审计、法律尽调与咨询、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说明:本次所选聘的中介服务机构,仅用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中,针对潜在标的的尽职调查和专业咨询。
1.2采购编号:AZGF-2025-FW-008。
1.3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1.4子包划分:
子包一:财务尽调与审计服务;
子包二:法律尽调与咨询服务;
子包三:资产评估服务。
1.5拟成交服务商数量:子包一3家、子包二3家、子包三2家。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形式为框架合同。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评价结果决定是否协商续签,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即合同总年限不超过3年。
2、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具有提供所需服务的人员及能力。
(2)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及执业证书。
(3)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5)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次应答。
2.2专用资格条件
子包一:财务尽调与审计服务
(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子包二:法律尽调与咨询服务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子包三:资产评估服务
(1)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明。
(2)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次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说明:应答环节无须再次提供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子包一:财务尽调与审计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IP地址 |
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无需提供) |
2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3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
有,且在有效期内 |
4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
提供能够证明其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的资料和承诺函,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
5 |
企业信用证明 |
近三年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
6 |
符合通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
承诺函/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
说明: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按格式规范提供且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
子包二:法律尽调与咨询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IP地址 |
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无需提供) |
2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
有,且在有效期内 |
3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
提供能够证明其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的资料和承诺函,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
4 |
企业信用证明 |
近三年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
5 |
符合通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
承诺函/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
说明: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按格式规范提供且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
子包三:资产评估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IP地址 |
不同报名单位提交报名资料IP地址不能一致(无需提供) |
2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3 |
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明 |
有,且在有效期内 |
4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
提供能够证明其具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有效备案的资料和承诺函,备案机构为中国证监会。 |
5 |
企业信用证明 |
近三年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
6 |
符合通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
承诺函/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
说明: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所列各分项必须按格式规范提供且全部满足,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 |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电子招标平台(https://yc.yonyoucloud.com/gaaz,以下简称为“平台”)进行报名。
3.2 新用户需按照平台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依次进行【供应商注册】→【立即登录】→【供应商申请】(企业认证可跳过,本项目注册、申请及报名环节不收取任何平台服务费用!),待申请通过后在平台首页对应采购项目下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应答人在完成申请资料填写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供应商申请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应答人高度重视。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报名失败的,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应答人应妥善保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提交报名后,采购人会对所有应答人的报名资料进行查验,此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者合格。逾期报名或未通过报名资料查验的应答人将不会获得采购文件。
3.4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由采购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20:00时前在平台进行统一发布,请通过报名查验的应答人自行登陆平台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的纸质应答文件。请应答人将所有应答文件制作成带有签章的电子版文件,上传至平台。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00时。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到,投标接口将自动关闭,为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的及时性,请各应答人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及网络调试事宜)
其他注意事项:(1)单个文件大小不得大于100M,超过须进行拆分文件或压缩分包处理;(2)应答文件命名请参照此格式:“商务文件+单位简称”、“技术文件+单位简称”、“价格文件+单位简称”,其他系统自动生成的文件名字符应删除;(3)系统在2025年5月12日9:00时(开启时间)前处于密封状态,为避免因不熟悉系统操作或网络等问题影响应答文件上传及时性,各应答人可提前上传应答文件进行应答。
联系人及电话:游老师(0826-2983584)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