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标识工程(1#-5#楼及地下室) 院内商谈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中五采(工)[202 5 ] 005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标识工程(1#-5#楼及地下室)
三、项目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四 、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标识工程(1#-5#楼及地下室)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才住房建设项目标识工程(1#-5#楼及地下室)一项。其中包括户外部分、室内部分、车库部分的标识标牌等。 |
本项目拟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才住房建设标识工程,涉及户外部分、室内部分、车库部分等。
五 、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响应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 响应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响应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 响应承诺函 》原件,格式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 (响应人出具 声明函,格式自拟 )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人出具 声明函,格式自拟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 、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将本文第 七 条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dwyczb@126.com 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详见第十 四 条)进行报名。
八 、院内商谈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或送至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通过邮件回传相关院内商谈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九 、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 5 月 7 日 17:00,现场踏勘时间5月8日,勘探联系人:李工-18666906202。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填报资料,视 为无效报名。
十、院内商谈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4A楼115会议室。
十 一 、院内商谈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5:00。
十 二 、本次院内商谈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院内商谈,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院内商谈顺序以报名成功顺序为准。
十 三 、联系方式: 杨老师 ,0756-2526830 / zdwyczb@126.com
十 四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4A楼11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