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对隆平高科技园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隆平高科技园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ZXTH-CG(CS)2025-018
采购标段预算:19万/年,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38万/两年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 符合法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比选文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比选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须具有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联合体投标。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合同分包:本次比选不接受 不接受合同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比选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04月30日—2025年05月12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到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详细地址)办理比选登记手续,获取比选文件,凡未办理比选登记手续的,其比选恕不接受。为避免走错位置,来时请先电话联系。
五、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5-13 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比选将被拒绝(☆)。
比选时间及地点:2025-05-13 14:30(北京时间)。众鑫天和咨询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区隆园5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
六、比选文件公告期限:
比选文件公告期限:2025-04-30 至2025-05-12 止。
七、比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方法。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2号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731-84638601
采购代理机构:众鑫天和咨询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园五路芙蓉中央产业园10栋5楼
联系人:蒋蓉、周密嵘
邮 编:410000
电 话:15874991408、1354866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