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P-XJ-20250430-000072
二、采购单名称:浙能燃料宁波海运股份增持法律顾问选聘
三、本次询价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为宁波海运股份增持事宜提供法律意见核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服务。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1.报价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为集团库内供应商;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从业资格证,并拥有3年以上金融资产投资、处置和市值管理领域的法律咨询经验; 3.项目组总人数不少于2人。 4.报价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信誉良好,三年内无违规违法纪录。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3个以上金融资产投资、处置和市值管理领域的法律咨询、专项核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验收记录(报告)或其他专家认为可证明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2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2个以上金融资产投资、处置和市值管理领域的法律咨询、专项核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验收记录(报告)或其他专家认为可证明业绩的材料,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其他: 无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可下载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7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 本项目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