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25-210600-00321-001-001
二、合同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门楣灯箱广告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600-00321
四、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门楣灯箱广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六纬路31号
联系方式:04152211065
供应商(乙方):铁广时代(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89号1层108室
联系方式:150401866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门楣灯箱广告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七、服务内容 一)功能目标: 通过在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门楣灯箱广告的投放,提升丹东市文化旅游城市形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告内容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且不侵犯他人权益。广告需覆盖北京朝阳站的高铁旅客,尤其是节假日、黄金周等高峰时段,确保广告的高曝光率和传播效果。 二)政府政策要求: 广告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健康、积极、正面。广告需通过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备案审批,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服务标准: 广告画面需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现破损等情况,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工作。广告发布期内,供应商需确保广告画面的持续发布,确保广告的高曝光率和传播效果。 广告画面上刊、换刊服务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发布期内,供应商需确保广告画面的持续发布,确保广告的高曝光率和传播效果。 四)技术要求: 广告画面需具备良好的物理特性,确保广告在展示环境中的长期稳定性。广告画面需符合高铁站媒体广告的行业标准,确保广告画面的清晰度、色彩饱和度、视觉效果等达到行业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60,000.00元
合同金额:1,26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