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展览馆空调主机改造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展览馆的委托,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展览馆空调主机改造工程。
1.2采购人:山西省展览馆。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编号:0632-2524G11P0583。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省展览馆空调主机改造工程。新采购11台变频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及相关的钢结构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配套改造施工,同时拆除原有风冷螺杆机组4台,保留原1台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2.2 工程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9号。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财务要求: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所有月份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处于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本次采购不得转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1203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2 营业执照副本;
4.2.3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1套,授权委托书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4:30,地点为: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采购人:山西省展览馆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1-633475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要璐腾、滕博君、谷华、李馨、黄佳
电话:18635798736、13934229511
电子邮箱:186357987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