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 中国招标采购网!
当前地区: 全国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陕西 新疆
贵州 四川 西藏 云南 重庆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香港 澳门 台湾
我是采购商
发布公告信息
管理公告信息
采购业主认证
推荐入围
业主招采专区
我是供应商
我的收藏
我的追踪
特约项目查询
企业监控
订阅管理
图片
枣庄市文化馆标识及地标建筑标识征集方案
招标公告
山东-枣庄市
发布时间 2025-05-19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枣庄市文化馆 我要监控
招标联系人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
报名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6-1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点击查看
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6-16 12:00:00
招标正文:

一、征集目的


枣庄市文化馆作为弘扬地方文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承载着传承与发展枣庄优秀文化的使命。为进一步提升文化馆的辨识度与文化影响力,打造具有枣庄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视觉形象,现面向社会各界、学生群体及个人公开征集枣庄市文化馆LOGO及地标建筑标识设计方案,诚邀广大设计爱好者、专业人士及团队积极参与,以创意设计展现枣庄文化特色与文化馆精神风貌。

二、征集主题


“传承﹒创新﹒融合”

以枣庄地域文化为核心(如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石榴文化、柳琴戏等),结合现代设计理念,体现文化馆“公益性、服务性、开放性”的职能定位,彰显枣庄城市精神与文化魅力。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设计院校师生、文化爱好者等,不限年龄、职业、专业,个人与团体均可报名参与,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四、设计要求


(一)元素构成:LOGO可包含文字、图形、色彩等元素,文字部分建议包含“枣庄市文化馆”字样(中英文),图形元素需与文化馆业务等方面相关。文化馆地标建筑标识设计以文化馆建筑外观为核心,设计具有标志性的视觉符号或艺术化造型,需体现文化地标属性,展现文化馆独特建筑风格,可与LOGO设计理念相呼应。

(二)主题鲜明:设计应紧密结合枣庄市文化馆的定位和功能,可融入枣庄代表性元素(如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非遗项目,或是京杭大运河、冠世榴园、台儿庄古城等代表性地标),体现枣庄地方文化特色,富有文化内涵,能够准确传达出文化馆的文化传承、艺术交流、群众文化服务等核心价值,可突出“文化惠民”理念。 文化馆地标建筑标识设计需强化文化馆的地标属性,使建筑标识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标识,更是一个展示枣庄文化魅力的窗口,传达出文化馆的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

(三)创意独特:作品需具有独特的创意和设计风格,避免与现有的文化馆 logo 或其他类似机构标识雷同,展现新颖的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图形应简洁明了、辨识度高,线条流畅,色彩搭配合理。

(四)适用性强:设计的 logo 应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适应性,适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印刷、电子媒介、立体展示等,并且在不同尺寸与背景下均能保持清晰美观,能够满足文化馆在不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

五、投稿要求


(一)格式规范

提交格式:作品需提交电子版设计稿,包括彩色效果图(JPG 或 PN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和设计源文件(如 AI、PSD CDR等格式)等,色彩模式为CMYK并注明标准色值。如有三维视图,需提供制作材料说明以及设计说明。

(二)设计说明:600字左右,阐述设计理念、元素寓意及场景应用思路。

(三)投稿人信息表:填写《枣庄市文化馆标识及地标建筑标识征集投稿人信息表》(见附件),包括投稿人姓名(或团队名称)、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等信息。

(四)投稿方式:投稿作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枣庄文化馆标识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24: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六、评选与奖励


(一) 评选流程

初审:由文化馆组织专家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

复审:邀请文化、设计领域专家及市民代表综合评审。

终审:结果公示于枣庄市文化馆官网及公众号。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一经录用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聘为枣庄市文化馆文旅推荐官;

入围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的投稿人(或团队)将有机会受邀参加枣庄市文化馆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并在今后枣庄市文化馆的项目合作、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享有优先参与权和合作机会,同时其作品将在枣庄市文化馆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进行展示和宣传,进一步提升其个人或团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注:如无满意作品,奖项可空缺。)

七、知识产权声明


(一)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平台或场合公开发表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责任自负。

(二)被录用作品所有权、使用权等归枣庄市文化馆所有。

(三)文化馆有权对录用作品修改、应用及注册。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者需保留设计源文件,获奖后需配合完善方案。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恕不退还。

(三)最终解释权归枣庄市文化馆所有。

枣庄市文化馆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与永兴路交接口文化中心四号馆

电话:0632-8799717

邮箱:zzszwhb@163.com

数据纠错
X
(最多3张,每张不超过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