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5-26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标识标牌,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宣传条幅 |
宽幅90cm |
春亚纺 |
米 |
1000 |
|
2 |
喷绘布 |
100*100cm |
520布 |
平方米 |
500 |
|
3 |
喷绘布 |
100*100cm |
530布 |
平方米 |
500 |
|
4 |
喷绘布 |
100*100cm |
550布 |
平方米 |
500 |
|
5 |
安全标语 |
100*100cm |
520喷绘布+25mm×25mm×3mm角钢架 |
平方米 |
100 |
|
6 |
安全标语 |
100*100cm |
550喷绘布+0.5mm彩钢板+25mm×25mm×3mm镀锌角钢架 |
平方米 |
100 |
|
7 |
安全标语 |
100*100cm |
550喷绘布+0.5mm彩钢板+30mm×30mm×1mm镀锌方钢架+立柱 |
平方米 |
100 |
|
8 |
安全标识牌 |
画面:30cmX40cm 单立柱 |
车贴+0.5mm镀锌板+20×20×1mm镀锌方钢支架+20×20×1mm镀锌方钢十字底座 |
块 |
10 |
|
9 |
安全标识牌 |
画面:30cmX40cm 单立柱 |
车贴+0.5mm不锈钢板+20×20×1mm不锈钢支架+20×20×1mm不锈钢方钢十字底座 |
块 |
10 |
|
10 |
安全员袖标 |
45cmX15cm |
植绒布+魔术扣 |
个 |
50 |
|
11 |
广角镜 |
80cmX80cm |
常规户外带帽檐 |
个 |
10 |
|
12 |
铝壳太阳能爆闪灯 |
50*17*12cm |
6V/7A锂电池+160颗LED |
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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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工地反光指示牌 |
爆闪灯 圆牌60cm |
反光膜+1mm镀锌板+DN65*2mm镀锌钢管支架 |
套 |
5 |
|
14 |
工地反光指示牌 |
爆闪灯 圆牌60cm |
反光膜+1mm铝板+DN65*2mm镀锌钢管支架 |
套 |
5 |
|
15 |
安全警示牌1 |
画面:30cmX40cm 单立柱 |
车贴+0.5mm镀锌板+20×20×1mm镀锌方钢支架+20×20×1mm镀锌方钢十字底座 |
套 |
50 |
|
16 |
安全警示牌1 |
画面:30cmX40cm 单立柱 |
反光膜+0.5mm不锈钢板+20×20×1mm不锈钢支架+20×20×1mm不锈钢方钢十字底座 |
套 |
50 |
|
17 |
安全警示牌2 |
画面:60cmX80cm 双立柱 高:150cm 底座:50cm |
车贴+0.5mm镀锌板+30×30×1mm镀锌方钢支架+30×30×3mm镀锌角钢底座 |
套 |
50 |
|
18 |
安全警示牌2 |
画面:60cmX80cm 双立柱 高:150cm 底座:50cm |
反光膜+0.5mm(201)不锈钢+30×30×1mm(201)不锈钢支架+30×30×3mm不锈钢角钢底座 |
套 |
50 |
|
19 |
安全宣传标识牌 |
120×240cm |
户外车贴+3mmPVC板+30×30×1mm(201)不锈钢方钢架 |
块 |
30 |
|
20 |
大型安全宣传标识牌 |
/ |
550喷绘布+0.5mm镀锌板+30×30×1mm不锈钢方钢架+40×40×3mm镀锌角钢斜撑底座 |
平方米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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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物资需求计划表中技术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照物资需求计划表载明的计量单位结算。
(2)需方根据需要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 1 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与前面的数据同);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80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80 %,依次类推;
(4)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5)剩余 5 %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6)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7)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如有,可附图纸等附件)
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南康沟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梁文亮 联系电话:18062811587 邮 箱:1961612589@qq.com
到货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陆港片区南康沟河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工程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