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具物资及招牌标识回收处理项目进行招标预审,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家具物资及招牌标识回收处理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内容为回收清理招标人不再使用的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空调、机具、杂物、户外招牌、室内标识等。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资格预审及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家具物资及招牌标识回收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能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可提供部分复印件)。
3.4. 投标人最近三年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网页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时间一年以上。
3.7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高空作业资质、设施、工具、车辆等,且具备运输、仓储、清洁、回收处理、安全管理等方案。
3.8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其它不良记录。
3.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熟悉行业国家、地方标准及制度要求。
4.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0:00至2025年5月20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
4.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综合评审制。招标人可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勘察、非现场调查(含向第三方调查)等多种方式,对供应商资格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轮招标流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满足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具物资及招牌标识回收处理项目招标预审的供应商,由招标单位统一发送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及时应标。
招标单位:广东华兴银行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国际金融城金硕一路3号
项目联系人:梅先生、陈小姐
电 话:020-3817****、020-38173615
电子邮件:ang.mei@GHBANK.COM.CN、yc.chen@GHBAN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