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木古经济合作社关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李玉琼、李雅彤、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禾丰社区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待遇认定纠纷二审阶段败诉【案号:(2025)粤71行终304号】,于2025年4月29日经成员代表会议同意,现以直接委托方式确定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述案件的再审阶段事务,本次委托事项的律师费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
监督电话:134302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