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食及成品食物供应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21130120250506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食及成品食物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米、面、粮油、牛奶酸奶、鸡蛋、调料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费率100%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份,装订成册)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报名并购买标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手续证明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21-263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联系方式:李海洋、0421-292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洋
电 话: 0421-29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