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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物流公司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专有协议-20250519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上海-黄浦区
发布时间 2025-05-1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物流公司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专有协议-20250519)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1

(物流公司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专有协议)

(物流公司化学品仓储一体化服务专有协议  数量:11项,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技术文件》)

(2025年6月)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 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资格要求:(1)仓库具备有效期内的环评安评文件、消防验收意见书。

(2)需提供仓库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如为自有产权,需提供土地证或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证件所属权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如为使用权证明,需提供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拟租赁区域的产权证明文件(产权所有者与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一致)。

(3)具有仓储服务经营许可证。

(4)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海油发展供应商资料提报要求相关附件”。

7.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8.应答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供应商提交注册申请后,由供应商及时告知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汪家佳,电话:13587094507),完成供应商注册申请,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如供应商未及时告知,造成未完成注册无法参与投标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 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服务商实缴注册资金要求: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满三年。                                      

投标人投标前需实地勘察现场、结合现场施工情况提供项目详细实施方案、详细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参数表(包括不限于产品型号、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偏离表、产品照片等)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_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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