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8年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八所港、富岛化工2025-2028年治安保卫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
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2025年5月 |
1、资格要求:①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② 投标人须提供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2、资质要求:3.2.1.4投标人应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该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承诺中标后完成招标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手续。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为机场、港口码头、化工企业、大型工厂、各类园区、工业园区内的工厂或同类型企业提供安保服务业绩,且年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验收或考核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或考核证明)。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场、港口码头、化工企业、大型工厂、各类园区、工业园区内的工厂或同类型企业安保服务)、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机场、港口码头、化工企业、大型工厂、各类园区、工业园区内的工厂或同类型企业安保服务)、服务内容、服务验收或考核证明材料(合同甲方盖章的验收或考核证明)任意一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详见技术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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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