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于2025年5月8日递交的宁香高速公路第四施工总承包部安全物资(设施)、标志标牌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二次)的响应文件(编号:NX4ZBAQCG20250201-01),我方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经评审、报公司审查及公示无异议后,我方选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现明确下列事宜:
一、成交金额:不含税2642815.00元(大写:贰佰陆拾肆万贰仟捌佰壹拾伍元整),最终含税金额根据成交人纳税类别以及项目计税方法,确定税率、计算税金,确定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并经合同谈判后纳入合同约定,最终支付是含税支付。
二、请贵公司在收到此通知书后,按照我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我方进行合同谈判及正式签署合同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