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冀州区乡镇及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Y-2025-12
项目名称:2025年冀州区乡镇及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24444.9
最高限价(如有):2424444.90
采购需求: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13个乡镇及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运维服务项目,从而保障空气监测站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保障仪器稳定运行,数据实时上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冀州区分局本级
地 址:衡水市冀州区信都西路富康街96号
联系方式:0318-869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乾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
联系方式:0318-235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电 话:0318-235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