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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新疆-阿克苏地区
发布时间 2025-05-20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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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我要监控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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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2024-01-100(1)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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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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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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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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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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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2:00:00
招标正文: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4-01-100(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80000

最高限价(元):28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用液氧采购及配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需求计划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信用中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2)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医用气体(氧)、具备药品再注册批件(氧)(有效期内)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氧)(有效期内)、具备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营运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西路25号

联系方式:0997-212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科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兰干社区栏杆路30号云顶花园小区7号楼1单元2202室

联系方式:195224437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

电 话:1952244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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