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5国道收费大棚欢迎标牌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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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XSZCG-202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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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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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49455.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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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臻信数智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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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紫源大厦3号商务楼505室 时友琴、唐淼0555-3691397、1815652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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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6日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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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马鞍山市新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报价(元) |
11448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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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马鞍山市沃土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元) |
11388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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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马鞍山鑫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报价(元) |
11298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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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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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电话:时友琴;0555-3691397)。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