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年度第五批次2项采办包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至2027年度福建LNG电瓶车维护保养及故障叫修服务 |
对福建LNG接收站18台电瓶车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进行处理。 |
2025年6月 |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有效的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 (2)有效的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的制造(含维修、改造)】。 (3)有效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制造商授权售后服务的授权证书。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电瓶车维护保养服务业绩或1项已完成的电瓶车故障叫修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者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审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
2 |
2025至2027年度福建LNG码头港池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 |
业主定期委托第三方资质扫测单位对LNG专用码头前沿港池水域、进港连接段航道水域及工作船码头前沿港池水域进行水深测量,根据第三方水深扫测结果,业主要求承包商对LNG专用码头前沿港池水域、进港连接段航道水域及工作船码头前沿港池水域进行维护性疏浚,将现有的水深疏浚至不低于设计要求的深度,符合相关规范及海事部门监管要求,满足船舶安全通航需求。作业前和作业期间承包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本施工涉及的主管部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海洋废弃物倾废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航行通告》等,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政府部门要求规范进行疏浚物倾倒处理。 |
2025年6月 |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至少有1项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的服务业绩: a) 合同工作内容包含港池航道类疏浚工程; b) 合同已执行完并经业主验收合格。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等能够证明验收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者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验收完成的证明材料。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 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有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