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设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4589,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2.1.1.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2.1m,最大水头15.8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7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1.2沙坪一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金口河城区约7km。本工程是大渡河干流22级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20个梯级的第一级,上游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接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8km和7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45km。工程区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乐山以上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4.8m,最大水头23.0m,最小水头6.6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7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招标范围
(1)完成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全厂设备标牌、色环、警戒线、区域划分线、厂区道路规划,限高线、道路指示牌、限速牌、泄洪闸开度标尺等标识标牌,厂内楼梯、步道、栏杆、平台安全设施、主控室、继电保护室、电子间、通信室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其他安全设施的标识、标牌进行供货,包括材料采购、包装、到货运输及保险、制作、现场安装、交货验收、售后的维护等。
(2)交货期:分三批次交货,每批到货后15天内完成现场安装、验收等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泄洪闸开度标尺制作安装,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批次 |
交货期 |
交货内容 |
第一批次 |
2025年7月1日前 |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6号机组和5号机组、3号主变段标识、标牌;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40%。 |
沙坪一级水电站1号机和2号机组、1号主变段标识、标牌及标准化建设所需所有物资交货。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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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 |
2025年9月1日前 |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4号机组和3号机组、2号主变段标识、标牌;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30%。 |
沙坪一级水电站3号机和4号机组、2号主变段标识、标牌交货。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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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 |
2025年11月1日前 |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2号机组和1号机组、1号主变段标识、标牌交货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30%。 |
沙坪一级水电站5号机和6号机组、3号主变段标识、标牌及其余所有系统标识、标牌交货不低于合同供货范围的30%。 |
(3)维护服务期:主厂房、副厂房内的标识标牌维护服务期为5年,除此区域外的标识标牌维护服务期为3年,自最后一批货物完成现场安装,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1.4服务地点:四川省金口河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现场。
交货地点: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位置或沙一电站机电仓库。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站设备标识标牌的供货及安装或电站设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6-11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招 标 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董彦云
电 话:028-86896750
电子邮箱:12076094@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秦洪亮(代15736232465)
电 话:18910982669
电子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