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航城街道分馆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2025ZX0035
2.项目名称:图书馆航城街道分馆家具采购
3.预算金额:900,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需求 | 备注 |
图书馆航城街道分馆家具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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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于同一单位或者同在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74区西乡大道5号一楼105、106。
3.获取方式:在“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报名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74区西乡大道5号一楼105、106;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在2025年6月3日14时30分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755-27754731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74区西乡大道5号一楼105.106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
项目经办人:史工
3.监督电话:樊先生 0755-2100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