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武警某部供水供暖管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NXYC-2025-ZC03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中的基本费率下浮15%
5.最高限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号)中的基本费率下浮15%
6.采购需求:宁夏武警某部供水供暖管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上述人员已纳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不得参与本次磋商响应活动。
3.5供应商须为“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造价企业(含进宁企业),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XYC6616@163.com,代理机构会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情况反馈,报名成功后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龙马大厦13楼13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或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早上09:0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2、报名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同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的“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管廊主控中心
联系人:刘旗
联系方式:0951-8698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龙马大厦1303室
联系人:王一硕
联系电话:1952953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