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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天津院浮动环流收油器和罐底刮泥机采购专有协议20250526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5-26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浮动环流收油器和罐底刮泥机采购专有协议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浮动环流收油器和罐底刮泥机采购专有协议

详见附件1

(2025.06)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

 

★制造商要求

 

★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仅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1、制造商要求:制造商(传统型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制造商承诺书》所选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一类提供即可),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作出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要求)。

2、投标时提供:传统型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

1)传统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① 厂房:提供厂房证明(需提供“产权人是投标人的房产证明+实物照片”或“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证明+实物照片”),投标人关联公司(母或子公司)的房产不视为自有房产;不允许使用中海油禁用供应商的资产。

②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购买人是投标人的购买证明”或“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

2)集成型制造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①与标的物相关的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购买人是投标人的购买证明”或“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证明”或“实物照片”)。

② 厂房:提供厂房证明(需提供“产权人是投标人的房产证明+实物照片”或“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证明+实物照片”),投标人关联公司(母或子公司)的房产不视为自有房产;不允许使用中海油禁用供应商的资产。

 

3

 

技术要求

 

★1.浮动环流收油器【本设备部分引用《浮油回收装置》(GBT 17728-1999)中3.2主要参数最大回收速率的技术参数、要求】;

★2.罐底刮泥机【本设备部分引用HJ/T265-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刮泥机》中4.2和4.3的技术参数、要求;

3、浮动环流收油器技术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5.1”;

4、罐底刮泥机技术要求材料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5.2”。

5、刮泥机配套电动机技术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5.3”

6、设备防腐统一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5.4”

7、性能保证,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5.5”。

 

4

 

执行标准/规范

 

《浮油回收装置》(GBT 17728-1999)、《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刮泥机》(HJ/T265-2006)

 

5

 

设计/使用条件

 

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四、设计/使用条件。

 

 

6

 

检测和实验

 

(1)买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后任何时间检查设备,包括制造或测试,以确保材料、加工工艺和性能均符合技术规格、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

(2)设备检验、实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车间检验和试验内容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材料检验、出厂试验。

(4)设备交货、检验及验收

卖方根据下列规定进行设备交货、检验及验收:

卖方需提供各种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和各部件检验报告、以及合格证。

设备运装前,散装部件捆扎牢固,装箱运输,箱内存放部件清单,并与发给买的清单一致。

设备运装前,所有设备管口用非金属材料盲死,并用螺栓固定,以防运输过程中对法兰面的损伤。

设备到施工现场安装前,买卖双方共同负责开箱验收清点。

罐底刮泥机安装过程中,免费为买方培训操作人员,负责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浮动环流收油器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考核系统出水中石油类浓度。

 

7

 

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设备应在明显位置装设铭牌及转向标志。设备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型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制造厂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铭牌格式须经买方确认。

(2)出厂时设备的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它包装箱分类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便于查找,包装箱内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所有松散部件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内。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单独包装、并应特别注明。

(3)每个包装件应有与其相符合的装箱单,标明货物名称、发运货号及装运组件顺序号、发货方及收货方单位名称、订货合同编号、毛重及净重、运输限界尺寸、重心及起吊位置、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的标志,装箱单应放置于包装件内明显位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的零部件,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与装箱单一致。

(4)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损坏,堆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变形。电气设备须严格包装,防止受潮和浸水。

(5)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铁路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采用非铁路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符合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6)卖方应事先提供设备贮存和运输说明书,其中包括设备定期检查及存放保养的要求。

 

8

 

技术支持与服务

 

 

(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除纸版资料外,图纸必须同时提供AUTOCAD-2007格式电子版,文本须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如电子文档与书面文件有差异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所有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均由卖方负责赔偿。

(8)卖方提供设备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等,以亚克力有机板或不锈钢板的形式呈现出来。

2)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关键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和步骤。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以亚克力有机板或不锈钢板的形式呈现出来。

3)提供设备合格证明、主要部件材质证明、机械密封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提供陆地测试合格证书,现场调试运转合格证明。

5)试验仪器校检证书。

6)提供设备的机械完工图纸。

7)提供设备的操作维修手册。

(9)资料清单及图纸,见“八、技术文件”要求

 

9

 

技术支持与服务

 

9.1 技术支持

(1)设备使用期间保证不会出现材料、设计和制造工艺等方面的缺陷,若出现此类问题,卖方免费进行必要的更换和维修。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缺陷或故障,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

(2)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在设备运行前后,卖方相关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3)现场培训

1) 卖方应在现场对系统的一些基本应用操作知识及一般性的维护方法为买方运维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2) 买方提供要培训的内容范围、时间、地点及人员人数,卖方提供现场培训所需的场所和设备。

3)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等相关培训服务。

4) 培训的时间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5) 卖方负责买方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在买方现场进行,培训时间不小于72小时, 通过培训,卖方应保证买方的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技能,并签订培训记录表。

9.2 售后技术支持

(1)保证满足买方长年的技术咨询;

(2)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响应回复解决方案;

(3)卖方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调试的现场服务;

(4)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设备,卖方免费提供维修。

以上所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技术服务费用由卖方承担。

 

10

 

质量保证

 

(1)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在设计、选材及制造工艺上没有缺陷。

(2)质保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12个月。产品质保期内,卖方应承诺保证零备件清单内供应,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该是全新的并提供承诺书。质保期间对所提供的全部设备进行免费维保和维修,质保期间的人员、零部件更换、易损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均由卖方承担。

(3)技术响应: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买方误操作导致的损坏除外),卖方技术人员必须24小时给予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于误操作导致的损坏,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查找原因,现场指导解决问题并提供预防和解决的措施。

(4)设备到货清单、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书的信息须一致且符合采办技术要求。

(5)验收前所有形式的损坏均为卖方责任,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不做验收入库,直至卖方处理好为止。

 

12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13

 

付款进度

 

(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2)付款进度:

对于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同意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具体按照以下方式予以支付:

1)按照采购订单付款,卖方在订单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在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卖方提供的有效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向卖方支付订单总金额的97%。

2)剩余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买方于45日内向卖方支付质保金。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14

 

 

★交货地点

 

满足技术要求

 

15

 

★交货期

 

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25802306

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5月26日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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