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2025年-2027年粤西地区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采办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2025年-2027年粤西地区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采办 |
采办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的要求,加油站属于非重点排污单位,需要每年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定期检测,现拟对湛江新能源和茂名新能源所属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采办。 工期:服务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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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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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