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集采服务公司渤海地区物资管理配套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集采服务公司渤海地区物资管理配套服务专有协议 |
为更好的完成海油发展仓储一体化物资仓储管理业务,保证物资的账务处理、实物流转、库房存储、现场管理和账实相符等的合规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渤海地区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化工区、空港经济区,少部分业务在山东省龙口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山西省吕梁市地区的陆地库房,以物资出入库做账、现场实物管理和物资辅助搬运工作为主。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全域、南港化工区、空港经济区等;山东省龙口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山西省吕梁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5年6月 |
1.业绩要求: 2.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或电汇。 2)履约保证金额:20万元。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4)履约保函其他要求: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信开方式。招标人建议使用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使用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应为签发服务委托书的合同执行方(不能限定为合同签署方)。 5)履约保函期限:自缴纳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三十一(31)日。 3.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4.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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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5月28日11:00:00)至(2025年06月03日11: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