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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中学标识标牌制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05-29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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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AHCXZXCG044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5AHCXZXCG044

二、项目名称:庐江中学标识标牌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臻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高瑞林、许光程、何学鹏

监督员:陈保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中学标识标牌制作中标通知书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庐江中学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0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8726384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北路669号彩源谷创业孵化基地303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2565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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